随前男友与邻居兜风 13岁少女被灌醉轮奸
光华日报
2012-08-06 11:40:22
(新加坡6日讯)13岁少女,随前男友和男友邻居去兜风,岂料竟被灌醉,更在罗里上被两男人轮奸。
案件发生在2010年4月21日凌晨零时到隔天早上,地点在克兰芝兵营路段。
少女目前15岁。当年案发后,她衣衫不整上学,在学校质问下,说出遭性侵,揭发本案。
邻居另被控9项性侵
今天在高铁面审的是40岁的罗里司机韩段,除了被控强奸13岁少女,也被控9项性侵另3个少女,及8项无牌开罗里和货车。
被告承认无牌开车,但否认性侵13岁少女。
控方在开庭陈词中指出,少女与前男友分手后,继续做朋友。
前男友和被告是邻居,案发日,前男友叫少女跟他和被告一其起去喝酒。
当晚,3人抵达案发现场后,两男边喝橙汁掺伏特加酒,边劝少女喝酒,还一度在少女拒绝时,逼她喝。
控方有25个证人,今早被告的妻子供称,她和被告结婚8年,有两个孩子。案发期间,被告不在家,案发两天后,警方上门捉人。
少女前男友,将上庭指证被告的罪行,少女也将在清堂下供证,指被告趁她烂醉时强奸她。
案明天续审,预定审讯6天。
少年被告去年底被判入青年改造所,父母过后互指对方没看好儿子。
少年被告原本被控强奸,控方考虑案情后,改控他“以下体侵入女生私处”罪。
前男友被判入青年改造所
他去年10月认罪,12月12日被判入青年改造所。
他的父母离异,父亲受访时指责前妻常外出探亲没看好儿子,而被告母亲否认所指,并称前夫疏于管教,导致儿子犯错。
据悉,被告案发时与少女同校,谈了两个月恋爱后,于案发10天前分手,但仍是朋友。
中年被告被指案发后给少女5元“遮羞费”。
据控方开庭陈词,中年被告案发后驾罗里回到住家附近的停车场,把5元放进少女的口袋中,让她睡在罗里内。
据悉,少女当晚夜不归宿,母亲因为担心报警。
而少女醒来后衣冠不整直接去上学,接受老师和学校辅导员问话时,才揭发案情,校方急忙报警。
心理卫生医院的医生证实,少女事后称为此感到羞愧、恶心、难过,也害怕被告伤害她。
而少女的裙子和短裤上都留下被告的精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