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恶意透支者多不知刑法重判 逃匿拒不归还
半岛晨报
2012-07-16 11:23:05
信用卡犯罪调查
本市在4个多月内因信用卡立案达1096起
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款等行为占信用卡立案总数七成
百分之百的持卡人有还款能力
百分之九十以上持卡人不知触“六条”禁忌会负刑事责任
当持卡人王强(化名)被开发区法院因其透支信用卡一万元、利息两万元逃匿,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时,王强的脑袋轰的一声:“我以为欠银行的钱,和欠私人的钱有区别,所以想办法逃匿,如今被判了刑,该好好思考一下了。”
记者从经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刘武田处了解到,经侦会战从3月1日起到现在,本市在4个多月内因信用卡立案达1096起,其中已经处理702件
,破案671件。“可以确认的是,百分之百的持卡人有还款能力,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持卡人不知道其行为符合持卡六条禁忌即为触犯刑法。其中,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款等行为占信用卡立案总数七成。”
持卡人“六条高压线”不能碰
男子刘岚(化名)信用卡透支一百万元后无力偿还,他多次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款,四处逃匿,公安机关立案后,经过调查核实,证实其有恶意透支并拒不返还银行款项行为,触犯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中相关规定,被移送检察机关处理。
究竟什么是恶意透支?
“透支本金一万元以上,银行进行过两次催缴,被催款后3个月持卡人仍然不还款这三种情况并存,即为恶意透支。”刘武田介绍,我国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还就恶意透支的数额有了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在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还规定: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抽逃、转移资金,因你财产,逃避还款的;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等六种行为一旦成立,即可追究持卡人刑事责任。
是不是所有的透支行为都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对此刘武田解释道,如果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持卡人占被立案人数七成
在将持续到8月底的经侦破案会战中,层出不穷的信用卡诈骗案着实让公安机关压力不小。刘武田介绍,千余件信用卡诈骗案中,有七成案件是因为持卡人“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行为而被立案。刘武田认为,此类案件的侦破和调查,公安机关要费相当多的力气。
48岁的妇女刘某,在多家小银行透支32万元后,恶意躲藏、联系方式也多次改变,被公安机关抓捕时,这个号称自己是富豪的妇女包里只有5元钱。刘某现在已被刑拘。
“很多持卡人到案后,反复说一句话‘我又不是不还钱,等我有了钱,肯定还银行。’我们就问当事人,你要是欠了私人的钱是不是也要恶意逃匿躲藏、改变联系方式?他们的回答五花八门,我们就告诉这样的持卡人,欠别人的钱,不管是公家的,还是私人的,首先得诚信,你连诚信都不讲,还东躲西藏的,联系方式都多次改变,还谈什么有钱就还款等托词。”
在信用卡诈骗案中,有一些是利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针对此类案件,刘武田表示,从调查中看,不少人涉案人用透支来的资金进行买黑彩等违法乱纪活动。
一个公职人员的违法案例发人深省。该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透支几十万元买黑彩,结果黑彩全军覆没,该公职人员也被开除公职,进了监狱。
那么,因信用卡诈骗的嫌疑人到底有没有还款能力?对此,刘武田表示,可以用近百分之百的数字形容这些人的还款能力。“某企业负责人,借口资金周转不开,用信用卡套现数万元,公安机关立案后,依法向其介绍相关法律条文,该负责人没几天功夫就将款项全部打给银行,最后被罚款处理。某持卡人,欠银行一万元本金加利息拒不归还,我们向其介绍相关法律条文后,该持卡人在一天内将所有款项还清。”
刘武田说,大多数持卡人不按期归还银行款项,还有这样一个心理:银行不是执法机关,能把我怎样?其实,就是这大多数人不知道我国《刑法》对信用卡诈骗罪行的重判,才导致他们有侥幸心理的。
警方困惑:大多数人因不懂法成为犯罪嫌疑人
刘武田介绍,从多起信用卡诈骗案中看,让警方困惑和无奈的是,大多数人因为不懂法成为信用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这是最让人心痛的。”
一位女性持卡人来到经侦支队咨询,“我是2008年从某银行信用卡借款8万元,用于装修位于付家庄某处的一个会所,但是后来有其他事情发生,导致我迟迟没能还上8万元。后来我开始干工程,为某大型商场进行绿化,拿到手的钱我给了农民工,还是没能还上银行的钱。”该持卡人想知道她的行为是不是触犯了法律,要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刘武田告诉该持卡人,一旦银行报案,公安机关立案后,一定会对该持卡人所说事实经过进行调查,但是不管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是否如该持卡人所说,她的犯罪行为是不会因各种原因不还款而减轻刑事处罚的。“从这个例子看,该人不懂法,认为我的进款和出款都有缘由,但就是没钱还银行,所以我就没犯法,这不是不懂法的最极致例子吗?”
瓦房店一起信用卡诈骗案也是因为当事人不懂法造成。嫌疑人办理一张信用卡,其家人多次借其卡透支使用,但是一直没能按时还款,嫌疑人认为,不是他使用银行的钱,按道理不该他还款,银行多次催缴,但其无动于衷,终于银行报案,公安机关立案后嫌疑人才痛哭流涕地表示,其父身患重病,母亲体弱,自己面临结婚。可在庄严的法律面前,嫌疑人所有的不懂法经历都不能抵消他将面临的刑罚。
某企业经营者以企业经营不善为由,让所有员工奖身份证上交,并办理多张信用卡开始透支,透支数额相当惊人。案发后,众多员工都表示,自己不知道经营者透支不还款的事实。当警方问这些员工,当初经营者借用他们的身份证,难道不知道个人信息应该保护,一旦有人利用其个人信息进行违法诈骗活动,这些被借用身份证的人也是从犯之一吗?众多员工都摇头:“经营者借身份证,哪有不借的道理。”
信用卡诈骗处罚相当严重
刘武田表示,大多数不懂法却触犯法律的人群中,有相当部分的嫌疑人认为,信用卡诈骗的处罚是轻之又轻的。其实信用卡诈骗犯罪分子一旦被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对其处罚是相当严重的。
《刑法》中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两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伍拾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伍拾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刘武田还提醒市民,身份证、房产证、电话号码这三大主要个人信息千万不要泄露给他人,一面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信用卡案件中,有个别案件是‘伪卡’案,就是指不法分子窃取市民信息后办理信用卡,被窃取信息后的市民成为银行的‘恶意透支人’,不仅被牵涉诈骗案中,还在个人诚信方面也收到影响,直接影响其日后贷款购房或者购车等行为。”
刘武田提醒,市民千万不要因一时不慎在如今这个信息高速发展的时代,将个人信息泄露给犯罪分子,在侦办此类案件中,警察都替这些轻率的被违法市民着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