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王府井外文书店女会计蔡小红就在10年时间里,像蚂蚁搬家一样100多次贪污、侵占公款1060余万元,全部给男友张虹光在高级宾馆挥霍甚至吸毒,自己一分未用。案发后蔡小红跟男友逃亡云南,靠捡破烂为生,每天还要忍受男友与发廊妹同居调笑。
2006年12月,张虹光在景洪的一个发廊认识了女孩阿紫,随即两人同居,蔡小红也住在一起。
每天早晨起来,蔡小红为张虹光和其女友做完饭后,就要急匆匆赶去捡废品,晚上回来还要面对张虹光与阿紫的调笑。对于这一切,已经麻木的蔡小红渐成习惯,3人同居一室相安无事。
2011年12月20日,因犯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蔡小红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张虹光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
@张开磊:10年才发现?国有企业经营之低效,实在是在摧毁价值,越早退出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