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民真伟大!特别是靠勤劳致富的中国人民。说起这个,我不禁想起以前学房产经纪人课程时,看到的来自张哲瑞律师一个很有趣的案例:勤劳的中国农民老王“傻占”老美财产的故事:
美国地广人稀,勤劳的劳动人民在这片土地上安居乐业
1987年的夏季,老王在美国哥哥的帮助下飘洋过海,来到美国的德克萨斯州。
初来时,老王只想通过“刷盘子”、“打餐馆”,攒下些积蓄,好回老家娶妻生子,最好再置下几十亩地,“到时咱想种什麽,就种什麽。”来到德州后,他看到大片土地肥物沃的农牧场,馋得直流口水。他一看到只长草不种庄稼的闲地,就心痛不已:这帮德州土老简直是败家子!从此老王平时打工,工休时常开着哥哥送他的老福特到远郊的农嘲蹓达”。
机会永远只眷顾有准备的人。
当年秋天里的某一天,老王因车开得太远迷路而幸运地发现了一大片荒地。粗略估算至少多达千亩。与众不同的是,该地没有通常农牧场主圈起的栅栏。老王实在心痒难耐,就偷偷地种上几亩蔬菜。因为土地肥沃,不到半年老王就有不少的收成。老王悄悄托亲戚联系了一家专为中国城供应粮食蔬菜的批发公司,一次就把所有的种得菜卖掉,挣了好几千美元。
这些南瓜和农副产品就是我去过的一个美国农庄的产物,农场主也很勤劳,像这种地主,就别想打他土地的主意了
老王2003年4月下旬开始垦荒,史马克五月初就得知此事,怒火中烧的史马克再听说占地的是一位中国来的农民,更是暴跳如雷。史马克立刻指示个人律师发出措辞严厉的法律文书,要求老王立刻退出占用的土地,并开出天价,要老王赔偿这十几年来的土地使用费。接到此信,老王感到“五雷轰顶”。对他而言,巨大的数额,他如何赔得出?辛辛苦苦十六年的劳动难道就这样付诸东流?刚刚投入垦荒的资金就这样打了水漂?
万幸的是,在德克萨斯州,根据“民事权利与赔偿法”,原土地所有者若没有在占用者占用土地十年之内提出诉讼,便失去索要的权利。占用者则可以在没有任何所有权证书的情况下,合法拥有土地。中国农民老王就这样合理合法的把老美的财产占为己有,把老王乐的。
不过,老王后期开垦的那些土地,没有达到时效占有的条件,所以还归原土地所有者所有。
天下有这等好事?美国真的有这样的法律?还真有。
这条法规叫:时效占有法(law of adverse possession),还有更直接的叫法:占屋者权利(Squatters right),是指有人无争议地占有一处非他所有的房地产10年以上,法律就承认此人对此房屋的所有权(政府房屋地产除外)。
老王这种情况就是典型的美国法律中的“时效占有”(Adverse Possession)。
“时效占有”简单来说是指某人在没有取得土地物主的同意下占用土地,超过一定时间便会“反客为主”。所以有时也称为“反占有”。美国各州对这一法律时效的规定各有不同。
满足“时效占有”要有一些条件:例如,占有者必须因个人利益使用或耕作土地;对土地的占用应是连续的、公开的、排他的(包括原所有者)等等。
如果在森林里看见这样的小屋没人住,就赶紧搬进去吧,要是住个十年还没人管你,这房子就是你的了
但是,老王近来正在开垦的上千亩地则因为史马克先生发现“及时”,还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讨回,并可要求获得一定的赔偿(诸如损失的地租)。
不管是占来的地,还是自己的地,只要你辛勤耕耘,就会有收获
在美国,华人华侨都信奉“远亲不如近邻”,一般和邻居都希望搞好关系,邻居修的围墙和栏杆,占到了自己房子这一边,也不好意思干涉。结果,10年以后,邻居使用的那部分就不再属于你了。
那时,你还没有回过神来呢。所以,在美国,可要看好自己的房,管好自己的地。否则,被他人占久了,就白为他人做嫁衣了。不信?看下面这个故事就知道了。
连续好多天,一名流浪汉都在观察,怎么那么漂亮的别墅没有人住呢?远远地观察,一天、二天、三天,确实没有看见有人进出。
壮着胆子走近一看,屋里真的没有人,于是打开门进去了。战战兢兢住了一天、二天、三天,没有人回来;十天、二十天,还是没有人来叫他搬走;一个月、二个月、三个月,还还是没人回来;一年、二年、三年,越住越踏实。流浪汉开始跟人吹牛了:你看,我买的新房。在漂亮女孩子跟前,也敢说:“May I ask you marry me?”(我可以请求你嫁给我吗?)完全忘了,这房子是他在没人允许住下来的,俨然成了房子的主人。
住了10年以后,流浪汉去申请,这幢别墅就在他的名下,成了他的财产,别墅的主人再也要不回去了。
↓看中哪一套别墅了?没事就去遛遛,如果没人住,就赶紧占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