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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 文学城 » 新闻 » 生活百态 » 贪官忏悔录写作“潜规则”:看忏悔是如何被生产的

贪官忏悔录写作“潜规则”:看忏悔是如何被生产的

文章来源: 凤凰网 于 2012-03-30 11:54:17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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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绝大多数大陆官员而言,忏悔录是一种既熟悉又陌生的文体。举凡谈及廉政建设,落马贪官的忏悔录总是耳熟能详的紧箍咒。而说起亲身书写,却又是躲之不及的话题。

其实忏悔原为佛教语,梵文ksama,音译“忏摩”,省略为忏,意译为悔,合称“忏悔”。佛教认为出家人每半月集合举行诵戒,可给犯戒者悔改的机会,后来也就成为了自陈己过,悔罪祈福的宗教仪式。

在大陆的政治语境下,忏悔多半被归类为官场文章类型,一旦提笔书写,也几乎就意味着自身政治生命几近完结——这与其本意截然不同。

目前市面上流传的忏悔录,一是来自法院的庭审记录,二是高法高检系统录制的反腐教材,三是报告文学,而真正意义上的忏悔录,则是纪检监察部门在贪官羁押期间,要求其写作交代材料的产物。这一部分忏悔录在市面上极少完整披露,只偶尔出现在新闻报道中,由办案人员引用若干段落。

贪官如何忏悔,促成贪官忏悔的动机是什么?也就不只是涉案官员所关心的话题。

忏悔录写作“潜规则”

贪官忏悔,一般集中出现在三个阶段:

一是“双规”阶段。由于“双规”是中共纪委系统主导,贪官一旦被“双规”控制,在判断事态严重到自己足以被押上法庭时,大多希望将自身的贪污行为,圈定在中共的纪律处罚条例范围,以党内处分内部消化。

在这样的背景下,一封封贪官所写的认罪忏悔文本,会从“双规”地点递出,上交给纪委部门,以期望逃过司法程序,止步于中共的纪律检查体系。

但对于贪污数额巨大的贪官来说,仅仅适用纪律检查并不现实,于是接下来,贪官将直面司法程序。

这也是忏悔集中出现的第二个环节。

在司法程序中,特别是在法庭上,大部分贪官出于认罪减刑的目的,会主动交代自己的问题,并对法庭忏悔。但也有在纪委环节忏悔之后,在法庭上翻供的案例。其中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成克杰最为典型。而先忏悔后翻供,这种“吃了吐”的行为,也恰恰是忏悔录这种官员文体的虚实所在。

成克杰在此前的忏悔中,提出不请律师,接受党和国家的一切处理,不需要辩护,“我不愿在法庭上与党辩论。我年纪已近古稀了,我不会再给党抹黑。”但他接着表态,“如果法律规定必须请,我就请。”

其后在上庭时,成克杰推翻之前的交代与忏悔,认为自己的行为只能算是工作失误。“我以前的供述是为了承担所有责任,而我今天的供述是为了实事求是。我一直在向中央深刻检查,表示愿意将我们的不义之财交还国家,我是在拔高自己。以推理、假设说明我受贿我是不能接受的。”

另一位贪官,广东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麦崇楷,在“双规”期间写过十多份忏悔书,其中一份《我的反省》长达13页。

麦崇楷忏悔自己“放弃世界观改造、个人主义膨胀,是我犯错误的根本原因。”他将自己的问题归结为一时不严格要求自己,不注重思想改造,追悔莫及,“愿意承担一切处分。”很显然“处分”一语出见于党内处罚,而不是法律用词。

当麦崇楷得知检察机关开始对其立案侦查后,他的态度在一夜之间发生巨变。

在检察机关开始讯问后,麦崇楷避重就轻拒不承认犯罪,将其子收受的800万元贿赂,说成是合作项目的利润分成等。“吃了吐”,折射出这些贪官的忏悔,依然只是官场语言的外延。

与之相印证的,是有的贪官甚至从检察日报的“忏悔录”专栏中,逐字逐句的照搬忏悔录,然后在法庭上戴上老花镜,声泪俱下的读出,后被人发现为抄袭之作。

在“双规”未结束,法庭未定案这两个时间节点之前,贪官的忏悔都带有两部分内容——“痛说革命家史”,以及“狠斗私字一闪念”。这一混搭组合的直接指向,是希望组织念及自己的旧功与认错态度,从轻发落。以此为基础,“放松世界观改造”等政治正确的忏悔语言,既满足了纪委机关与媒体的要求,又扎紧了可能存在的政治风险。

事实上,自改革开放以来,“放松世界观改造”、“脱离组织生活”、“放弃政治学习”一直是贪官忏悔的主流用语。而这些高频率出现的自我批评,带有明显的党内运动时期语言风格。

直到近年,贪官的忏悔用语才逐渐多元。“对不起党”的哭诉,与抱怨交友不慎,感叹“二奶”毁其仕途的忏悔逐渐交织在一起,2009年,贵州省贵阳市原市长助理樊中黔还当庭忏悔说,“辜负了选民的信任”。

2010年10月,大陆媒体披露了一份贪官忏悔录,他的作者是甘肃省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人志,其在忏悔中写道,“如果纪委、检察院能够定期不定期地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进行预防腐败、廉政警示谈话,我就可能不会犯罪,即使犯了也会有所收敛,不会发展到今天这种严重程度。”

贪腐落马,怪组织未提醒,立即为大陆民众称奇,也进一步丰富了大陆贪官忏悔录的写作语言。

而在走完司法程序,忏悔录也将在贪官入狱之后集中出现。此时被关押的贪官变成活生生的方面教材,被拍进电视纪录片,供高墙外的党员干部学习警示。

一系列的忏悔产品,也将在这条忏悔生产线上出现。

忏悔如何被生产

这是一条复杂的生产线,他的不同之处不仅在于其产品生产与使用者的特殊身份,还体现在产品本身的形态灵活多变——从出版物到电视纪录片,从大型宣讲会到参访活动,都可以被赋予忏悔的内容。

在中央层面,由中纪委、中组部、中宣部联合摄制的《忏悔录》系列电视纪录片,将十余名贪污高官悉数入镜,让他们面对电视镜头忏悔交代贪腐历程。据称,这一忏悔系列片专供县处级以上干部观看。而在部分地区,地方主政官员将观看影片的级别调低至副科级,希望更多领导干部能从“忏悔”中受益。

中纪委与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的报纸还专门设有《忏悔录》栏目,定期刊发贪腐官员的忏悔心得,形成电视与平面媒体的交叉覆盖。

地方纪委也参与其中,拍摄本地类似于《忏悔录》功能的电视纪录片。如上海市纪委就曾拍摄以上海社保案为背景的纪录片《贪欲之害》,安排11名涉及社保案的上海局级官员出镜忏悔。据称,上海处级以上官员被要求必须观看此片,影片的播出引起上海政坛不小震动。

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称,陈良宇并没有在纪录片中出现。而播放此片时,陈良宇案也尚未宣判。

在黑龙江省,同样以《贪欲之害》命名的电视纪录片,则将黑龙江省原绥化市委书记马德等人列为主角。在当地媒体的报道中,仅绥化市一地,今年年初就有“近万名党员干部进行集中观看,全市重要岗位人员收看面达到90%以上,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座谈讨论320次,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及部门主要领导撰写体会文章1200多篇。”

除拍摄电视纪录片,由狱中贪官出版“忏悔录”题材的小册子,也是忏悔录产品的重要形态。

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海南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曲德臣,因经济问题入狱后,在海口监狱中写出《人生核算》一书,忏悔自身经历,愿做反腐教材。

2007年10月,海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在海口监狱挂牌,曲德臣的书很快被选做警示教育读本最佳素材。时任海南省司法厅厅长施文发现这本书后,向海南省领导作出推荐,随后海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卫留成批示,“请省纪委研究,怎么利用一下?”海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为璐提出,“印发给处以上干部阅读”。

2009年初,海南省纪委重新编印该书,向全省领导干部赠阅。在赠阅8000册后,又加印5000册。当地媒体报道称,“一些外省的领导干部看到该书后,也纷纷索要。”直属于中央纪委、监察部的中国方正出版社,后决定将此书在全国公开出版发行。

除去电视与出版物,影响力最广、冲击力最强的忏悔产品,当属各地廉政教育基地定期举办的参观活动。

“人不就是一日吃三餐、睡觉一张床嘛,这些简单的道理,为什么这个时候才明白。”180度环形屏幕上,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如此哭诉。当参观者置身重庆市廉政教育基地时,脚下踩着象征为官要“如履薄冰”的玻璃地板,头顶的布景是疏而不漏的“天网”,伴随着文强的哭诉与钟声,阅读一张张忏悔书,这样的“震撼教育”体验极为少见。

自2010年上半年对外开放以来,重庆市廉政教育基地三个月接待两万人次参观,预约参观现已排到年底。讽刺的是,这个由文强一手操办起来的廉政教育基地,现在每天有数以百计的参观者透过巨大的屏幕,一遍遍的观看自己生前的忏悔影像。不少参观者好奇于媒体描述中飞扬跋扈的文强会如何忏悔,在到达教育基地后就直奔大厅,将文强追捧为不折不扣的“忏悔明星”。

在各地方,还活跃着其他形式的忏悔产品。如根据级别划分,单位低阶职工多被安排去法院旁听庭审,接受当事人在法庭上的忏悔教育;中层管理者赴监狱参观体验;领导干部多在履新前,被组织起来召开廉政大会,在会议上带出几位落马贪官现身说法,以亲身忏悔,为新任干部敲警钟等。

值得玩味的是,如果忏悔产品只是情绪的放大与重复说教,显然并不值得被如此广泛的生产,忏悔的背后其实另有文章。

————

附部分贪官忏悔言论

“主动交代两箱赃款存放的地点后,我怕走漏风声,钱出意外,彻夜不得安睡,心里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盼天快点亮,天亮后就可以将钱尽早交给组织。我在当晚写下了《盼天亮》:“越盼天亮,天越难亮,不知时针指向几点几分。我一个人整夜在焦急地等待,眼睛未曾合过,静静地、痛苦地等待光明快快来临。突然,窗外听到鸟鸣鹊起,渐渐地朦朦胧胧见到窗外发白了,我等得好苦呀……天亮了,赶快!赶快去取钱!取钱!”

——郑通卫,海南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局长正处级,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2009年7月6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当兵时,在老山前线,我出生入死,冒着枪林弹雨,没有倒下去;援藏时,我战胜了严酷的自然条件,没有倒下去;在日常工作中,我战胜了一切困难,也没有倒下去;最后,我却倒在了金钱面前。”

——高小明,陕西省神木县原县委常委、副县长。2010年4月12日,因受贿241万元,被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我低估了组织,高看了自己,像个党内“个体户”,我行我素,放弃了接受组织监督的机会。就是在中央纪委对我的问题进行初核调查的2000年7月,我在北京301医院住院期间,仍然把组织监督放在一边,收受各类人员贿赂100余万元这些事实说明,我犯错误很重要的原因是摆脱组织监督的结果。这个苦果葬送了我的政治生命。因此,我希望更多的地方党组织一定要发挥组织生活、组织监督的真正作用。”

——慕绥新,沈阳市政府原市长。2001年10月10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慕绥新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因身患癌症,慕绥新于2002年3月2日死亡。

“我是书法家,求你们不要杀我,我就留在这里免费给你们写字,天天写,每天给你们写一幅。”

——胡长清,江西省原副省长。因贪污受贿,于2000年3月8日被依法执行死刑。胡长清是改革开放以来第一个被判处死刑的高官。

“我受贿这么多钱,官是不能当了,希望能给我几十亩试验田,我用高科技来种田,为国家做点贡献。”

——徐炳松,原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因犯受贿罪,于1999年8月27日被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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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忏悔录写作“潜规则”:看忏悔是如何被生产的

凤凰网 2012-03-30 11:54:17

对于绝大多数大陆官员而言,忏悔录是一种既熟悉又陌生的文体。举凡谈及廉政建设,落马贪官的忏悔录总是耳熟能详的紧箍咒。而说起亲身书写,却又是躲之不及的话题。

其实忏悔原为佛教语,梵文ksama,音译“忏摩”,省略为忏,意译为悔,合称“忏悔”。佛教认为出家人每半月集合举行诵戒,可给犯戒者悔改的机会,后来也就成为了自陈己过,悔罪祈福的宗教仪式。

在大陆的政治语境下,忏悔多半被归类为官场文章类型,一旦提笔书写,也几乎就意味着自身政治生命几近完结——这与其本意截然不同。

目前市面上流传的忏悔录,一是来自法院的庭审记录,二是高法高检系统录制的反腐教材,三是报告文学,而真正意义上的忏悔录,则是纪检监察部门在贪官羁押期间,要求其写作交代材料的产物。这一部分忏悔录在市面上极少完整披露,只偶尔出现在新闻报道中,由办案人员引用若干段落。

贪官如何忏悔,促成贪官忏悔的动机是什么?也就不只是涉案官员所关心的话题。

忏悔录写作“潜规则”

贪官忏悔,一般集中出现在三个阶段:

一是“双规”阶段。由于“双规”是中共纪委系统主导,贪官一旦被“双规”控制,在判断事态严重到自己足以被押上法庭时,大多希望将自身的贪污行为,圈定在中共的纪律处罚条例范围,以党内处分内部消化。

在这样的背景下,一封封贪官所写的认罪忏悔文本,会从“双规”地点递出,上交给纪委部门,以期望逃过司法程序,止步于中共的纪律检查体系。

但对于贪污数额巨大的贪官来说,仅仅适用纪律检查并不现实,于是接下来,贪官将直面司法程序。

这也是忏悔集中出现的第二个环节。

在司法程序中,特别是在法庭上,大部分贪官出于认罪减刑的目的,会主动交代自己的问题,并对法庭忏悔。但也有在纪委环节忏悔之后,在法庭上翻供的案例。其中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成克杰最为典型。而先忏悔后翻供,这种“吃了吐”的行为,也恰恰是忏悔录这种官员文体的虚实所在。

成克杰在此前的忏悔中,提出不请律师,接受党和国家的一切处理,不需要辩护,“我不愿在法庭上与党辩论。我年纪已近古稀了,我不会再给党抹黑。”但他接着表态,“如果法律规定必须请,我就请。”

其后在上庭时,成克杰推翻之前的交代与忏悔,认为自己的行为只能算是工作失误。“我以前的供述是为了承担所有责任,而我今天的供述是为了实事求是。我一直在向中央深刻检查,表示愿意将我们的不义之财交还国家,我是在拔高自己。以推理、假设说明我受贿我是不能接受的。”

另一位贪官,广东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麦崇楷,在“双规”期间写过十多份忏悔书,其中一份《我的反省》长达13页。

麦崇楷忏悔自己“放弃世界观改造、个人主义膨胀,是我犯错误的根本原因。”他将自己的问题归结为一时不严格要求自己,不注重思想改造,追悔莫及,“愿意承担一切处分。”很显然“处分”一语出见于党内处罚,而不是法律用词。

当麦崇楷得知检察机关开始对其立案侦查后,他的态度在一夜之间发生巨变。

在检察机关开始讯问后,麦崇楷避重就轻拒不承认犯罪,将其子收受的800万元贿赂,说成是合作项目的利润分成等。“吃了吐”,折射出这些贪官的忏悔,依然只是官场语言的外延。

与之相印证的,是有的贪官甚至从检察日报的“忏悔录”专栏中,逐字逐句的照搬忏悔录,然后在法庭上戴上老花镜,声泪俱下的读出,后被人发现为抄袭之作。

在“双规”未结束,法庭未定案这两个时间节点之前,贪官的忏悔都带有两部分内容——“痛说革命家史”,以及“狠斗私字一闪念”。这一混搭组合的直接指向,是希望组织念及自己的旧功与认错态度,从轻发落。以此为基础,“放松世界观改造”等政治正确的忏悔语言,既满足了纪委机关与媒体的要求,又扎紧了可能存在的政治风险。

事实上,自改革开放以来,“放松世界观改造”、“脱离组织生活”、“放弃政治学习”一直是贪官忏悔的主流用语。而这些高频率出现的自我批评,带有明显的党内运动时期语言风格。

直到近年,贪官的忏悔用语才逐渐多元。“对不起党”的哭诉,与抱怨交友不慎,感叹“二奶”毁其仕途的忏悔逐渐交织在一起,2009年,贵州省贵阳市原市长助理樊中黔还当庭忏悔说,“辜负了选民的信任”。

2010年10月,大陆媒体披露了一份贪官忏悔录,他的作者是甘肃省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人志,其在忏悔中写道,“如果纪委、检察院能够定期不定期地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进行预防腐败、廉政警示谈话,我就可能不会犯罪,即使犯了也会有所收敛,不会发展到今天这种严重程度。”

贪腐落马,怪组织未提醒,立即为大陆民众称奇,也进一步丰富了大陆贪官忏悔录的写作语言。

而在走完司法程序,忏悔录也将在贪官入狱之后集中出现。此时被关押的贪官变成活生生的方面教材,被拍进电视纪录片,供高墙外的党员干部学习警示。

一系列的忏悔产品,也将在这条忏悔生产线上出现。

忏悔如何被生产

这是一条复杂的生产线,他的不同之处不仅在于其产品生产与使用者的特殊身份,还体现在产品本身的形态灵活多变——从出版物到电视纪录片,从大型宣讲会到参访活动,都可以被赋予忏悔的内容。

在中央层面,由中纪委、中组部、中宣部联合摄制的《忏悔录》系列电视纪录片,将十余名贪污高官悉数入镜,让他们面对电视镜头忏悔交代贪腐历程。据称,这一忏悔系列片专供县处级以上干部观看。而在部分地区,地方主政官员将观看影片的级别调低至副科级,希望更多领导干部能从“忏悔”中受益。

中纪委与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的报纸还专门设有《忏悔录》栏目,定期刊发贪腐官员的忏悔心得,形成电视与平面媒体的交叉覆盖。

地方纪委也参与其中,拍摄本地类似于《忏悔录》功能的电视纪录片。如上海市纪委就曾拍摄以上海社保案为背景的纪录片《贪欲之害》,安排11名涉及社保案的上海局级官员出镜忏悔。据称,上海处级以上官员被要求必须观看此片,影片的播出引起上海政坛不小震动。

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称,陈良宇并没有在纪录片中出现。而播放此片时,陈良宇案也尚未宣判。

在黑龙江省,同样以《贪欲之害》命名的电视纪录片,则将黑龙江省原绥化市委书记马德等人列为主角。在当地媒体的报道中,仅绥化市一地,今年年初就有“近万名党员干部进行集中观看,全市重要岗位人员收看面达到90%以上,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座谈讨论320次,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及部门主要领导撰写体会文章1200多篇。”

除拍摄电视纪录片,由狱中贪官出版“忏悔录”题材的小册子,也是忏悔录产品的重要形态。

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海南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曲德臣,因经济问题入狱后,在海口监狱中写出《人生核算》一书,忏悔自身经历,愿做反腐教材。

2007年10月,海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在海口监狱挂牌,曲德臣的书很快被选做警示教育读本最佳素材。时任海南省司法厅厅长施文发现这本书后,向海南省领导作出推荐,随后海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卫留成批示,“请省纪委研究,怎么利用一下?”海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为璐提出,“印发给处以上干部阅读”。

2009年初,海南省纪委重新编印该书,向全省领导干部赠阅。在赠阅8000册后,又加印5000册。当地媒体报道称,“一些外省的领导干部看到该书后,也纷纷索要。”直属于中央纪委、监察部的中国方正出版社,后决定将此书在全国公开出版发行。

除去电视与出版物,影响力最广、冲击力最强的忏悔产品,当属各地廉政教育基地定期举办的参观活动。

“人不就是一日吃三餐、睡觉一张床嘛,这些简单的道理,为什么这个时候才明白。”180度环形屏幕上,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如此哭诉。当参观者置身重庆市廉政教育基地时,脚下踩着象征为官要“如履薄冰”的玻璃地板,头顶的布景是疏而不漏的“天网”,伴随着文强的哭诉与钟声,阅读一张张忏悔书,这样的“震撼教育”体验极为少见。

自2010年上半年对外开放以来,重庆市廉政教育基地三个月接待两万人次参观,预约参观现已排到年底。讽刺的是,这个由文强一手操办起来的廉政教育基地,现在每天有数以百计的参观者透过巨大的屏幕,一遍遍的观看自己生前的忏悔影像。不少参观者好奇于媒体描述中飞扬跋扈的文强会如何忏悔,在到达教育基地后就直奔大厅,将文强追捧为不折不扣的“忏悔明星”。

在各地方,还活跃着其他形式的忏悔产品。如根据级别划分,单位低阶职工多被安排去法院旁听庭审,接受当事人在法庭上的忏悔教育;中层管理者赴监狱参观体验;领导干部多在履新前,被组织起来召开廉政大会,在会议上带出几位落马贪官现身说法,以亲身忏悔,为新任干部敲警钟等。

值得玩味的是,如果忏悔产品只是情绪的放大与重复说教,显然并不值得被如此广泛的生产,忏悔的背后其实另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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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部分贪官忏悔言论

“主动交代两箱赃款存放的地点后,我怕走漏风声,钱出意外,彻夜不得安睡,心里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盼天快点亮,天亮后就可以将钱尽早交给组织。我在当晚写下了《盼天亮》:“越盼天亮,天越难亮,不知时针指向几点几分。我一个人整夜在焦急地等待,眼睛未曾合过,静静地、痛苦地等待光明快快来临。突然,窗外听到鸟鸣鹊起,渐渐地朦朦胧胧见到窗外发白了,我等得好苦呀……天亮了,赶快!赶快去取钱!取钱!”

——郑通卫,海南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局长正处级,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2009年7月6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当兵时,在老山前线,我出生入死,冒着枪林弹雨,没有倒下去;援藏时,我战胜了严酷的自然条件,没有倒下去;在日常工作中,我战胜了一切困难,也没有倒下去;最后,我却倒在了金钱面前。”

——高小明,陕西省神木县原县委常委、副县长。2010年4月12日,因受贿241万元,被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我低估了组织,高看了自己,像个党内“个体户”,我行我素,放弃了接受组织监督的机会。就是在中央纪委对我的问题进行初核调查的2000年7月,我在北京301医院住院期间,仍然把组织监督放在一边,收受各类人员贿赂100余万元这些事实说明,我犯错误很重要的原因是摆脱组织监督的结果。这个苦果葬送了我的政治生命。因此,我希望更多的地方党组织一定要发挥组织生活、组织监督的真正作用。”

——慕绥新,沈阳市政府原市长。2001年10月10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慕绥新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因身患癌症,慕绥新于2002年3月2日死亡。

“我是书法家,求你们不要杀我,我就留在这里免费给你们写字,天天写,每天给你们写一幅。”

——胡长清,江西省原副省长。因贪污受贿,于2000年3月8日被依法执行死刑。胡长清是改革开放以来第一个被判处死刑的高官。

“我受贿这么多钱,官是不能当了,希望能给我几十亩试验田,我用高科技来种田,为国家做点贡献。”

——徐炳松,原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因犯受贿罪,于1999年8月27日被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