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男酒瓶戳女友下體失禁 凌虐致死
2011年10月17日22:09 蘋果即時
高雄1名曾姓男子,2007年性侵、凌虐女友至死,先被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6個月定讞,傷害致死部分,今天最高法院再判曾男10年定讞。
曾男4年前帶女友與李姓朋友等多人同住,女友因個性膽小,竟動輒得咎,招致友人聯手持鋁棒等物毆打。
幾個月後,曾男攜女友與友人唱卡拉OK時,由於女友不願依友人指示背著椅子上台唱歌,又遭友人毆打。當場友人嗆曾男:「你女朋友你自己不會教,我們來教」。
曾男當場惱羞成怒,竟然加入凌虐女友行列,先拿牙籤戳女友眼皮,又用玻璃酒瓶戳女友下體,害女友尿失禁,當場友人哄笑,曾男不堪被取笑,再毆打女友致昏迷,送醫不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