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晚8时许,福州五四路新华都门口的人行道上,一名卖臭豆腐的小贩挥舞着一根木棍,将一名城管队员追得绕着执法车跑。警察赶来,他仍挥舞着手里的木棍,欲敲打一名城管。最后,警察拔出手枪,他才缴械。(2011,10,1“海峡都市报”《小贩棒打城管警察拔枪劝服》)
看到这则报道,就想到小时候的一个游戏“蜜蜂剌癞痢(指头顶患皮肤病,脱光了头发的人)、癞痢背洋枪、洋枪打老虎、老虎吃蜜蜂、蜜蜂剌癞痢……。”其意是说一物降一物。不过在这则报道中好像有点乱套,没有那个连环治,却成了“小贩打城管,城管靠警察,警察治小贩”,所以觉得怪怪的。
不过不管怎么怪,这也是一个“游戏”,但却是一个城市管理的不正常“游戏”。
城管一向来是被人们称之为“暴力执法”的,但在这里没有,而是被手持棍棒的小贩追着打。小贩一向来是被人们称之为是“弱势群体”的,但在这里却成了“暴力妨碍执行公务”,拿着棍追着城管满街跑。原本的一场“猫捉老鼠”游戏,在这里成了“老鼠追猫”、“老鼠打猫”。这不奇了怪了?
而在这一场“游戏”中,警察成了“老娘舅”。不但得无可奈何的拔出佩枪制止暴力,还得将双方带回去调查调解。而那个“调解”二字,似乎又给这场“游戏”定了性,似乎不存在“暴力抗‘法’”性质,而只是一场一般性的冲突。
我们当然不能将这样的事看作是一场“游戏”,因为这样的场景真实的凸现出了城市管理的软肋。一方面,体现出了城管在“先天不足”(城管这个机构从成立之初,就缺乏法理依据)之后的后天乏力。如果城市管理有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小贩难道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妨碍执行公务”?如果有明确的城市管理法规,即使小贩再无知,再不懂法律,谅他也不敢,这是一个明摆着的事实。第二方面是,长期以来的城管“暴力执法”,已经留下了很大的负面影响,所以小贩明白得很,就是他手持棍棒追打城管,也没有人会来主持公道。第三方面是,不少地方的城管,对于如何解决弱势群体的生计问题,显得缺少办法。而正因为是这种缺少办法,才会发生授之以柄的被动,才会面临“法不执众”的被动。
当有理成了“无理”(因为在许多老百姓的眼中,即使城管再有理,他们中有不少的人也会认为是无理之举,是缺乏“人性”之举),无理成了“蛮理”时,不发生小贩持棍满街追打城管的事,才怪!
城市管理如果不来一个彻底改变,怕这样的情况还会不断发生,说不定还会发生更荒唐的闹剧。如果我们能步入一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据之以法”的良性循环,如果管理方和被管理方都能“颠覆”自己的偏面性,能让法制宣传、文明执法、文明经商和文明经营城市的理念在极大多数人的心目中扎了根,并能将切实解决民生问题与严明、人性、理性执法融合在一起,诸如报道中的不正常“游戏”,还会发生吗?
可以这么说,当城管被小贩追着打,当现场有那么多人在“麻木”,当警察不得不拔出佩枪才能加以制止,难道这不是我们城市管理的耻辱?难道不是一种警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