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份发生的交通事故,造成二楼栏杆毁损还没有处理! 1993年,我在自家场地上建造了四间楼上下,1997年宣广高速从门前经过,紧挨着楼房的东南角。多年来,我全家老小饱受日夜难宁之苦。更可怕的是2008年,一辆大货车发生交通事故,从宣广高速上“飞”下来,飞到我家走廊上,幸亏走廊上无人,否则后果不愖设想。 2010年10月1日凌晨三点半钟,两辆载重大货车追尾相撞,跌翻在我走廊上,造成二人死亡,二人重伤的严重后果。 现我全家老少的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安全毫无保障! 2011年3月30日,再发交通事故,让人情可以堪! 附: 高速公路两侧三十米以内,匝道五十米以内都属于国家规定的红线控制范围区,在区域内的不能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但是在高速公路修建之前就存在房屋或者是广告(永久型建筑物)在建好高速公路时都还未得到拆除的,可以上报所属高速公路公司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