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视频截图
319国道河南洛阳市洛宁县涧口乡段,5日晚发生惨祸,5名少年被一辆轿车撞倒身亡。群众反映肇事司机“不是一般人”。记者6日从洛宁县委、县政府了解到,肇事者是洛宁县邮政局长谷青阳,系酒后驾车。
280米内夺5命
据洛宁县公安局负责人介绍,5日晚11时30分左右,谷青阳酒后驾单位公车在洛宁县涧口乡政府所在地以北新安虎线路段逆向行驶,连续撞倒正在赶路的7名青少年中的5人,当场撞死3人,另2人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据了解,死亡的4男1女5名青少年中,3名为在校中学生,2名为辍学青少年,最小的13岁,最大的16岁。
不是车坏了,司机就跑了
昨日中午,记者赶到事发现场时,这里依旧聚集着大批群众。已经死亡的4名少年躺在国道旁或紧邻的深沟里,尸体上盖着棉被,守护在尸体旁的家属一个个泣不成声。据了解,还有一位少年的尸体此时正躺在当地医院的太平间里。
目击者说,肇事车辆是一辆轿车,已经被警方拖走,“这辆车撞到人后还继续跑。如果不是车坏了,司机就跑掉了。肇事车辆跑出去500多米才被追上。”5名被撞身亡的少年,身份已经确定,分别是16岁的杨少朋、15岁的尚盼飞和乔国强、13岁的张鹏鹏,以及14岁女生杨园美。
同伴想报警,司机不借手机
据了解,死者中有3位是涧口乡中学的学生,5日晚10时许,他们一行7人结伴行走在国道旁,没想到遭遇飞来横祸。
当晚与同学结伴而行的学生李某介绍,当时他们一起去网吧上网后返回学校,顺着路自东向西走着,“我感到旁边有阵风过来,等我回头时,发现5个好朋友已被撞倒。”据李某回忆,当时,他看到车里有一男一女两个人,其中那个男的坐在驾驶员位置。另一位学生告诉记者,“我们正走着,我一扭头看见有车来了,上来就撞上了,司机没停看着就走,我们追上去,车又停了,停了一会又准备走。走了一段车坏了走不动了。当时我们向司机要手机报警,他不给,还想动手打我们。”
死者家属和群众还反映说,事发后,曾赶来一辆印有邮政标志的车辆,试图强行将肇事司机带走,被愤怒的群众拦下,“这简直就是拿老百姓的生命当儿戏。”洛宁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肇事司机谷青阳系酒后驾车肇事,已被批准逮捕。
邮政局长酒驾深夜致5少年死亡
据通报,12月5日23时30分许,洛阳市洛宁县邮政局局长谷青阳饮酒后驾驶豫CML798号黑色帕萨特牌轿车,沿S319省道(安虎线)由东向西行至79公里处(洛宁县涧口乡东村路段),逆向行驶与道路南侧多名行人相撞,造成洛宁县涧口乡中学3名初中在校学生当场死亡,洛宁县涧口乡2名青少年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以及车辆损坏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省公安厅派专家组赴一线指导事故处理
事故发生后,省公安厅高度重视,公安厅副厅长王德周、交警总队总队长张益民、政委尚俊志专门听取专题汇报,对事故调查进度、善后处理安置做出具体指示,并指派省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姚占军带领省厅交通事故处理专家组成员于12月6日赶赴洛宁,指导事故处理工作。
肇事者以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逮捕
6日晚,洛阳市委召开市委常委会作出决定:第一,尽快完成事故调查工作,对肇事者依法依纪、从重从快处理。第二,责成洛宁县委、县政府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好事故善后事宜。第三,全市公安交警部门要迅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经过省、市、县公安机关连夜勘查、走访、讯(询)问,案件事实基本查清。12月7日凌晨2时30分许,谷青阳已被洛宁县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在押。为确保案件依法、公正、严格处理,河南省公安厅拟指定三门峡市公安局负责案件的进一步调查处理。
全省异地用警严查公职人员酒驾
事故发生时,正值我省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集中整治期间。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各地全警动员,全力以赴,调集全部酒精测试仪、现场执法音像记录仪、气相色谱仪等执法装备,组建机动执法队伍,开展统一行动和异地用警,从严查处酒后驾驶、超速行驶、大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每月的10日、25日为全省查缉酒后驾驶统一集中行动日。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要一律从重处罚。同时要求各地对酒后驾驶违法人,要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近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又专门下发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采取异地用警、交叉互查的方式加大查处力度,对公务人员、公职人员酒后驾车从严查处,及时上报交警总队,在依法严处、媒体曝光的同时,还要抄报同级文明办。
相关链接:
▲成都男酒驾撞车4死1伤 危害公共安全获死刑
2008年12月14日中午,成都某技术公司员工孙伟铭无证驾驶自己的别克轿车前往成都市一酒楼为其亲戚祝寿,席间大量饮酒。下午17时左右,孙伟铭因与一辆比亚迪轿车发生追尾,迅速驾车逃逸,先后撞向对面正常行驶的四辆轿车,造成四死、一重伤。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且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故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昨晚,请一些人喝醉酒,早上起来晕乎乎的打开电脑,醒目的新闻网站马上就爆出“邮政局长酒后开公车撞死5名少年”的杯具新闻。我似乎闻到了口腔里残留的酒味,幸好自己没有小车可驾驶,其实连自行车都没有一辆。昨晚醉酒的我摇摇晃晃的上了地铁,平时给老人、孕妇、病人让座的我并没有得到哪位年轻人的同情,后面上来的卖报阿姨对我似乎格外热情,阿姨卖的是晚报,其吆喝的语言非常雷人:卖晚报,卖晚报,杀人的、放火的、抢劫的、离婚的……什么都有。多么劲爆的新闻,我忍不住买了一份,没见到什么血腥,只有一大版的“公厕论”稍微有些黄和暴力。
言归正传,河南洛阳县的邮政局长酒后驾公车逆道而行撞死五名少年,撞人后还想跑掉,被愤怒的群众拦下。据说还不是拦下,主要是小车熄火了,老天有眼,让“杀人”的局长无从逃跑。局长跑不掉了,也被警方拒捕,而摆在马路中间的尸体呢?似乎还在向这个社会昭示着什么?作为一个公众,一个普通人,就算听到局长被判处死刑的消息也不能平静,也还想知道一些其他的“隐情”。
局长他爸是不是李刚?局长又是跟谁在一起喝酒?国家三令五申,公务员不能开公车办私事,这样的条款又是谁在监督?是不是做好了监督,这样的悲剧就不会发生?如果是因为公事,难道这些都是当地官员办公的惯例或潜规则?还有酒后驾车,交警有没有遇到这个车,还是遇到了,会不会专门睁只眼闭只眼?除了肇事者局长本人以外,是不是还有很多防止这些悲剧发生部门和机构?这些人都在干嘛?他们有没有勇气来看一眼躺在马路上的尸体?
相关阅读:天堂里可有官员醉驾公车逆行?
不是只有“极少数”的富二代,官二代,和家境殷实的非官非富军代表二代会开车,会玩“70码”、“我爸是李刚”、“撞不死再捅8刀”。这批正在接班和还没接班的年轻人不过是在照猫画虎,哪比得“极少数”的一代局长玩起车来,一个顶三个。
据《杨子晚报》报道,12月5日晚11时30分左右,据洛宁县公安局负责人介绍,洛宁邮政局长谷青阳酒后驾单位公车在洛宁县涧口乡政府所在地以北新安虎线路段逆向行驶,连续撞倒正在赶路的7名青少年中的5人,当场撞死3人,另2人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公安干警现场勘查发现,从第一个少年被撞倒的地方到停车地点,相差约280米。
死者家属和现场群众还反映说,事发后,曾赶来一辆印有邮政标志的车辆,试图强行将肇事司机带走,被愤怒的群众拦下。
杭州富二胡某,只用“70码”就能把人撞飞5米高,撞离斑马线20多米远。谷局长以一敌七,上演大屠杀,撞了个够本。事后交警部门会鉴定多少码?71码?还是72码?
河北官二李某,撞成两名女大学生一死一伤后,准备扬长离去,结果在门口被愤怒的学生和保安拦下,于是抛出著名的“我爸是李刚”!语惊四座。谷局长如出一辙,既不相信警察也不相信不明真相的群众,不是因为人太多车的马力不够收拾,早就推土机一般碾压过去。所以以后要规定,只要是局长,推土机不卖他。酒醉撞人还可勉强归为失误,撞完人后依然摆出一贯官老爷“我是李刚”的姿态,死上几个人算不了什么鸟事,充分说明局长就是比副局长强悍。官大一级压死人啊。再说了,局长也不是石头里蹦出来的,要是人家老爸还健在你怎么办?谷局长不屑对不明真相的群众说明而已。
西安军代表二代药某,很有优良传统,唯惜错生和平年代,对付“敌人”连刺8刀毫不手软,军事素质过硬。不是出于某种还没公开的原因,一个月后被迫自首,这就是一出完美的“潜伏”。如果说药某灭完口就跑,还有些藏藏掖掖,谷局长就比较直接。从撞上第一个少年开始,谷局长就下定决心打算让路面上所有活着的生物鸡犬不留,油门继续,一路杀出280米,车门外噼里叭啦乒乓乱响,人影四下飞散,听者真是痛快!传奇将军再出马, 三军山呼旌旗悬,此诗尤不能形容谷局长当时磅礴大气独凛然的威姿。
四相对比,高下立判。
我还有些八卦,李某是去勾搭女朋友,药某搭没搭人死无对证,谷局长旁边却是有人的,被不明真相的群众堵了个现行,听说同行人想报警还不给报。除了不相信警察,认为局长就能摆平,绝对信仰局长能摆平所有不平之事,撞死所有能撞之人外,是不是怕牵出比撞死人更麻烦的事?会是什么事呢?
想要他怎么死就能怎么死,怎么死的死后再改成另外死,也易于反牚。数字背后的鲜活生命,和亲人撕心裂肺的痛嚎,当面对上述职业终结者,埋汰得将连块煤都不如。当权力钱力正在作恶,还能遗传,到底是谁在纵容姑息?我们真的进入法制社会了吗?
惹不起也逃不掉这些没有紧箍咒的孙猴子手心,不是一个,四个,是“极少数”。本来只有极少数人才有的权力。过马路,滑旱轮,走个路,遇上局长没回避,轻易能把命来丧。没自找也能找上你。蝼蚁尝且偷生,屁民要自保,还是请回古制:局长出巡,鸣锣开道,闲人回避!
12月5日晚,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邮政局长谷青阳酒后驾单位公车在洛宁县涧口乡政府所在地以北新安虎线路段逆向行驶,连续撞倒正在赶路的7名青少年中的5人,当场撞死3人,另2人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死亡的4男1女5名青少年中,3名为在校中学生,2名为辍学青少年,最小的13岁,最大的16岁。公安干警现场勘查发现,从第一个少年被撞倒的地方到停车地点,相差约280米。(新华网)
而在近期,官员酒驾致人死伤的恶性案件接连发生。11月7日下午4时30分,陕西省安塞县建华镇武装部部长许制进因酒后驾车,在县城一道巷口处连撞6人,其中5人是返校上晚自习的初中学生。这场悲剧导致一名学生死亡,两名学生重伤,其余两名学生及一位妇女轻伤;10月5日晚上9时50分,广西临桂县住建局副局长李某酒驾肇事逃逸,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8月2日晚,山东菏泽鄄城县人事局一领导酒后驾驶连撞11人,其中一人骨折。事发后,交警与政法部门一直坚称事故没有造成人员死亡,网友对此怀疑,直至16日有媒体确切报道此次事故造成两名孕妇失去胎儿。对此,有关部门回复称孩子流产不算死亡。
酒驾频酿惊天血案,多少无辜家庭因其陷入痛苦的深渊。去年“黎景全、孙伟铭案”曾一度引发全民关注和热议,其中,黎景全驾车肇事后,不顾伤者及劝阻他的众多村民的安危,继续驾车行驶,致2人死亡,1人轻伤;孙伟铭长期无证驾驶,多次违反交通法规,在醉酒驾车与其他车辆追尾后,为逃逸继续驾车超限速行驶,先后与4辆正常行驶的轿车相撞,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由于醉酒驾车引起的交通肇事案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以上两桩案件一审都判死刑,终审均改判无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还于当年印发《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指导意见及相关典型案例的通知》(法发[2009]47号),指出: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
但是从新闻渠道可以看出,酒驾这一广受垢病的社会公害在某些边远地区却没有得到有效治理,一些地方官员甚至成为酒驾的“生力军”,由此导致的重大伤亡事件反呈抬头之势。究其原因恐怕无外乎以下几种:
一是制度对于县乡级等基层官员的约束监督乏力,大吃大喝、公车私用、违章驾驶等恶习长期泛滥,当事人不知警觉和自律,管理部门睁只眼闭只眼,使得酒驾等违法行为处于失控的状态,官员成为潜在“马路杀手”的风险增大,酿出事故便成为必然。
二是偏远地区交通条件相对落后,路况复杂,行人遵章意识较差,管理松驰,也是酒驾行为更易导致恶性事故的客观因素。
三是一些基层部门违规“护短”,发生交通事故往往由官员所在单位替其“买单”。今年9月26日,河南省西峡县气象局局长禹相杰驾车陪领导游玩途中撞死三人,之后单位出资赔偿受害人,引来一片声讨。而类似的“潜规则”无疑助长了官员们有恃无恐,对酒驾可能导致的危险后果麻木不仁。
四是当前惩治酒驾犯罪的司法实践不够规范,未能彰显法律应有的威力,更不足以唤醒当事人对生命的敬畏。事实上,在一些同类案件中,被官方和媒体屡屡提起的,就是肇事方赔偿死者家属的数额,这无疑给人以“赔偿多少与定罪量刑挂钩”的错误信号,不能不说一些醉酒驾车者正是带有“消财免灾”的侥幸心理。
无论如何,酒驾作为“马路凶器”,越来越被人们所深恶痛绝。而明明这是违法之举,可偏偏总有人视他人性命如蝼蚁,使得惨剧不断上演。对于这类违法犯罪行为理应保持高压态势,依法惩治以儆效尤。而对于政府官员群体肆无忌惮的此类恶行,更不可有任何的偏袒宽宥,而应该综合治理,必要的施予严刑峻法,以给社会做出良好示范。对官员的任何包庇纵容,都是对人民的犯罪。
相关阅读:惩治官员醉驾 得先学会制服公权“飙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