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玉娇委托律师21日向媒体公布了邓玉娇受到性侵害的“关键证据”,即胸罩和内衣。 律师指出,该案存在两个现场,即水疗室和休息室,对邓玉娇性侵犯的第一现场在水疗室,而实施性侵犯的也不是邓贵大,应该是黄德智。
律师夏霖对媒体公布了邓玉娇受到性侵害的“关键证据”,即胸罩和内衣。“她明确告诉我,她受到了性侵犯,她的胸罩和内衣就是载体”,“这个证据足可以将强奸罪行固定下来”。至于性侵犯现场在哪?受到谁的性侵害,以及性侵害程度如何?律师夏霖当日没有回答。
“5·10”案中,邓玉娇刺死邓贵大的“第一现场”在休息室,而整个过程中,有两名服务员在场。巴东县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欧阳开平表示:邓玉娇是否被强奸了,在律师会见之前,邓玉娇从未向公安机关讲过,侦查人员在现场勘查时,也未发现可疑痕迹物证。
律师夏霖22日否认了邓玉娇在休息室受到性侵害,“性侵犯的第一现场在水疗室”,而对邓玉娇实施性侵犯的也不是邓贵大,应该是黄德智。
这表明,从公安机关和律师的角度来看,5月10日当天存在两个“第一现场”,即:休息室是公安机关侦破邓贵大被杀的“第一现场”;而水疗室是律师取证的邓玉娇受到性侵犯的“第一现场”。
据了解,邓玉娇案”目前已由湖北省恩施州公安局组织侦办,湖北省公安厅派员指导办案,而案件仍处在侦办阶段,尚未终结。
